关于开展校内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登记上牌的通知
作者:保卫部(处) 时间:2024-08-23 点击数:
全体师生教职员工:
为进一步规范校内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管理,有效预防各类交通事故,保障师生安全出行。学校将于2024年8月26日开始对校内行驶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开展登记上牌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上牌流程
(一)现场材料审核
1.身份证明材料:个人身份证或工作证、学生证;
2.车辆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1)电动车:需取得公安交警部门发放的号牌;
(2)摩托车:行驶证和驾驶证原件。
(二)时间:8月26日-9月6日
(三)地点:行政楼一层124办公室
办理人需携相关证明材料和本人车辆到达指定地点,由保卫部(处)将校园号牌统一安装在车辆指定位置,证照不齐的车辆不予办理上牌。
二、注意事项:
(一)学校教职工、在校学生及在校服务企业员工,以个人为单位限办一牌,本次申领上牌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学生车辆校园号牌有效期为自上牌之日起至毕业离校止;在校服务企业员工车辆校园号牌有效期为自上牌之日起至离职或所在企业服务期满止。
(三)校内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必须在指定的车停车区域有序停放,不得在机动车道、机动车停车位、地下停车场、人行通道、草坪、消防通道或建筑物内停放;必须在已建成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上充电,严禁飞线充电或将电池带入室内充电。学校将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发现违规行为,将收回校园号牌并将情况通报至各所属学院、部门。
2024年9月7日以后,学校将对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进行严格管理,未登记上牌的车辆将禁止在校园内行驶。希望广大师生教职员工能够积极响应,主动配合学校做好车管理工作,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创文明、有序、和谐的校园交通环境。